额财富的大商贾和大地主。
元光六年,刘彻采纳了张汤和桑弘羊的建议,决定开始征收财产税,这就是西汉的算缗之法。
刘彻首先是向有市籍的人征收运输的车马税,十年后,这项政策扩大,将全体的商人和手工业者都囊括了进来,财产的金额则是由商人们自己计算上报。
汉朝时放高利贷者众多,这个高利贷获得的钱财,也是要交税的!
这些大商人的钱财很多都是通过高利贷和低买高卖的方式剥削农民获得的,算缗令将其中的部分财物收归国有。
可是对于那些商人和手工业者来说,明明全是自己的钱,他们又怎么甘心平白无故的交出一部分给朝廷呢?
逃税成为了他们必然的选择。
第90章 茂陵22(2/2),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